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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气工程系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5-04-14 14:41

为贯彻落实《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保卫管理规定》、《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保卫工作问责处理办法》等学院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如下:   

1、任课教师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没有办理调课手续,不准私自调课、更换上课时间和地点。

3、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日常课堂管理,维持好课堂秩序,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教育学生文明礼让,禁止学生在教室内喧哗、打闹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严格电气工程系课堂考勤办法执行,落实点名制度,并向系部相关部门反馈学生缺课、迟到情况。   

5、实训课教师要充分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设备、实训器材要在课前检查,确保实训设备安全有效。   

6、实训课教师在学生实训或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指出注意事项,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按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训或实习。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坚决杜绝在实训、实习场地打闹等不良现象发生。   

7、进入实训场所不得穿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裙子,对特殊工种实训时按工种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8、实训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实训操作,保持现场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进行实训。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将事故经过及处理结果报系主要领导。   

9、如有外出实习课程,向学院相关部门上报备案,任课教师需教育学生注意实习期间设备和人身安全,遵守相关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教育。   

10、担任毕业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开始之前,进行一次集中指导,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实习要求及考核方式,交代实习注意事项,特别注意强调实习期间的安全,解答学生问题。同时互留联系方式。指导教师要定期(至少每两周一次)与学生联系,并作好记录,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时刻不忘“安全”两字,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实习期间,如出现重大的或实习指导教师不能妥善处理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准确地向系领导汇报。有些问题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总责任人:李伟   

安全负责人:连红运   

直接责任人:   

管理范围

所任课班级和学生)

责任人

签名

李伟   

梁杰   

孙德胜   

连红运   

李玉芝   

赵毅飞   

韩冬瑞   

施利春   

徐瑞丽   

刘万友   

田红彬   

熊新国   

尹飞凰   

李永星   

屈芳升   

王昆   

季小榜   

武漫漫   

王香丽   

李飞高   

孙雷明   

吉炜寰   

张琦   

黄菲   

王蕊   

徐桂芳   

李明   

胡艳华   

黄强   

王晓楠   

黄天顺   

任枫轩   

刘世平   

楚雪平   

电气工程系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