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学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认真加以落实。
第二条 做好支部团员和非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向团总支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三条 制定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政治学习,团日活动,组织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争当“优秀团员”的活动,切实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党、团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地培养教育工作,并做好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第五条 做好团籍管理工作,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
第六条 负责推荐新的支委成员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发展新团员,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监督团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民主权利。
第七条 与班委保持密切联系,协助班委做好日常班级管理工作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八条 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团支部各委员职责。
(一)团支书职责
1 协助辅导员抓好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
2 结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团日活动;
3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的文体活动;
4 负责新团员的组织发展;
5 负责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
6 完成上级团组织及辅导员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 协助团支书做好团日工作;
2 抓好新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3 负责建立支部工作档案;
4 负责团费的收缴与团籍的管理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 协助团支书抓好支部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
2 抓好支部的宣传工作;
3 成立通讯小组,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4 完成团支书交给的其他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