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资质的有以下各初、中、高级37个工种(专业):
车工、铣工、钳工、维修电工、焊工、磨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无线电调试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数控车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花卉园艺工、装饰美工、汽车维修钣金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室内装饰设计员、汽车驾驶员、调酒师、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茶艺师、插花员、绿化工、汽车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营养配餐员、装饰装修工、食品检验工、花卉工、汽车营销师、餐厅服务员。
2、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考试报名的工种(专业)有16个。
秘书、营销员(推销员)、公关员、物业管理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职业指导人员、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公共营养师、动画绘制员。
3、报名程序:
1.持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工作证、军官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
3.缴纳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和相关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4.依据《缴费通知单》缴纳鉴定费,并登记联系方式。
5.应届考生每年3月15日-3月28日和9月15日—9月28日辅导员处报名,各系统一汇总交鉴定综合办公室。
4、鉴定考核时间:
1.社会考生每两个月组织一个批次,随时受理报名。(只限全省统考,单月受理报名,双月鉴定)
2.应届考生鉴定考核时间为每年五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和十一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
5、考核方法及证书发放:
1.使用国家题库,试卷分为知识要求试卷和操作技能要求试卷,知识要求试卷用笔试,操作技能要求试卷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计分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要在60分以上为合格,二级以上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2.考试合格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6、联系我们:
行政楼A104室(国考)、A112(省考)
咨询电话:0371-65661028,69307288,联系人:梁老师 邮箱:hnjnjd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