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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

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03 16:38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豫毕指〔2014〕5号 

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 

中心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的 

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教毕指〔2014〕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基金宣传申报工作,按要求组织学生积极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申报。要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同时,注重申报质量,真正使我省有发展前景和融资需求的优秀创业项目得到基金的资助,为大学生创业做好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请把本校大学生申报的基金项目在上报的同时发我中心指定邮箱备案,以便掌握我省总体申报情况。

省就业中心联系人:李胜利、蒋 龙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E-mail:hnbys202@163.com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 

教毕指〔20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14年5月启动本年度“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简介 

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和“嘉龙大学生创业公益基金”两支基金组成,资金总规模增至2000万元,每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4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两支基金均属无偿公益基金,资助期内不溢价、不分红,每年计划资助20-30个创业项目,单项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对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项目,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将推荐接力基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基金相关章程、管理办法及其他具体事宜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在线查看

二、资助对象 

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6.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四、申报要求 

1.基金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各地各高校自主安排基金宣传及项目选拔申报工作

2.申请人统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按要求提交创业项目信息

3.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逾期申报的项目计入下一年进行评审。

4.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做好基金宣传及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推荐有创业融资需求、具有成长潜力的优秀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联系人:萧潇、黄晶 电话:010-66092076、66092081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