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6 9:31:28
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情况的客观记录,是教学效果检验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一、成绩管理职责
1.教务处职责:负责全院学生总成绩库的管理和数据维护,负责学生成绩归档。制定成绩管理规范、程序和标准,检查、监督和指导各系(院)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2.各系(院)职责:负责本部门承担课程的成绩登录、报送和查询,负责将本部门学生成绩按班级分学期归档,受理本部门学生对成绩的查询、复核以及成绩单的打印等工作。
二、成绩构成与比例
1.所有课程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包括:作业、课堂讨论和提问、阶段性测试(有成绩记录)、课堂综合表现、考勤(有考勤记录、迟到缺课扣分标准)等。
2.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考查、选修课程的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如需调整,应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成绩比例应于开课前确定,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及时告知学生。
4.实践教学课程和一体化教学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创新考核方式,加大实践考核比重,但需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成绩登录与处理